周小安自选文集  
证道篇

得胜者的呼召

  过去,我们一直以为得胜者与得救者只是信耶稣的人众多的称号中两个不同的称号:如信徒、圣徒、门徒、基督徒等。但最近,主向我们开启了得胜者与得救者的不同。得胜者只是得救者中的一部分。得胜者一定要得救,但得救者不一定都得胜。神的心意是一切得救者都能得胜,但事实上,有一部分得救的人却没有得胜。所以,《启示录》特别明显地向所有信徒发出得胜的呼召。整本启示录都可以看作是对得胜者的呼召,呼召信徒进入得胜者的行列,与基督一同得胜。得胜的呼召与得救的呼召不是同一个呼召。得胜的呼召是在得救的呼召之后的另一个更高的呼召。然而,启示录中所表达的"得胜",并不是某些基督徒才被呼召去取得的。主给众教会的七信息,每一段的结尾是给得胜者的应许,这就表达了得胜是对全体基督徒的呼召。

一、得胜者的结局

  我们首先从结局来看得胜者与得救者的不同。除了《启示录》之外,马太福音二十四45-二十五30把得胜者与仅仅得救的基督徒分得最清楚。其中所记载的三个比喻都是区分得胜者与不得胜者的教训。首先是忠心有见识的仆人与恶仆的比喻(太二十四45-51)。得胜者就是那“忠心有见识的仆人,为主人所派,管理家里的人,按时分粮给他们”,“主人要派他管理一切所有的。”不得胜的基督徒就是那“恶仆”,他以为主人必回来得迟,“就动手打他的同伴,又和醉酒的人一同吃喝”。当主人回来的时候,他将要受到“重重地处罚”,“定他和假冒伪善的人同罪,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

  第二是十个童女的比喻(太二十五1-13),其中五个童女是得胜者,她们的灯里预备了 油,随时等候新郎的到来;五个是不得胜的基督徒,她们的灯里没有油,没有预备迎接新郎的到来。得胜者得以进入新郎的婚宴,不得胜的基督徒则被关在门外。

  第三个比喻是三个仆人的比喻(太二十五14-30)。其中两个是得胜者,一个是不得胜的 基督徒。得胜者用主人所托付的银子赚了钱,被称为“又良善又忠心的仆人”,“我要把许多事派你管理;可以进来享受你主人的快乐。”不得胜的基督徒把主人所托付的银子埋藏起来不用,被称为“又恶又懒的仆人”,“把这无用的仆人丢在外面的黑暗里,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

  从在三个比喻中,我们看到主对得胜者的应许:1、要派他管理一切所有的;2、进入新郎的婚宴;3、享受主人的快乐。对于不得胜的基督徒,他们的结局是:1、定他和假冒伪善的人同罪;2、被关在门外,不能进入新郎的婚宴;3、被丢在黑暗里哀哭切齿,这大概是指在千喜年国度时期的光景。

  关于得胜者的结局,《启示录》十九、二十、和二十一章启示得更加清楚。第十九章7-9节启示得胜者是羔羊的新妇,被请赴羔羊的婚宴。他们“预备好了,就蒙恩得穿光明洁白的细麻衣,这细麻衣就是圣徒所行的义。”我们怎么知道羔羊的新妇是得胜者呢?因为他们身上穿着光明洁白的细麻衣,这细麻衣就是得胜者的标志。原文里,“圣徒所行的义”是复数的,不是单数的。单数的“义”是基督的“义”,是每一个得救的信徒所穿的,但复数的“义”是圣徒所行的义,不是每一个得救者都穿的,只有得胜者才穿的。

  这里羔羊的婚宴就是太二十二2所说的婚宴,这是给得胜者的奖赏,并不是所有得救的基督徒都能有份。这里“光明洁白的细麻衣”就是太二十二11-12中的“礼服”,也就是主在启三4-5中给撒狄教会的信中给得胜者的应许中提到的“白衣”。

  第二十章4-6启示得胜者复活,这是头一次的复活,他们复活后要与基督一同作王一千 年。根据保罗在帖前四13-18中所论到信徒被提的话,特别是第15-17节说,“我们这活着还存 留到主降临的人,断不能在那已经睡了的人之先;--那在基督里死了的人必先复活。以 后我们这活着还存留的人,必和他们一同被提到云里,在空中与主相遇。”

  注意,这是头一次的复活,被提则是接在这头一次的复活之后,复活的得胜者和活着还存留的得胜者一同被提到云里,在空中与主相遇。这是发生在主第二次再来的时候,也是末次号筒吹响的时候。在这之前,不可能有其他的信徒被提,因为帖前四15说得十分明白:“我们这活着还存留到主降临的人,断不能在那已经睡了的人之先”。可以这样说,只要还有一个殉道者没有复活,决不会发生成批信徒活着被提的事情。

  由于某些历史的原因,现代教会里多数的信徒相信灾前被提,也有些信徒相信灾中被提。但这些信念是缺乏圣经根据的。它们是基于两种主要的错误观念:1、完全错误地理解了启示录中“得胜”的意义。下面我们将看到,整本启示录向教会发出的得胜的呼召,是呼召信徒在一切灾难、逼迫中得胜(启十二11;二十4),而不是在这些事情之前被提。2、对启示录中的一些数字,如四十二个月,一千二百六十天,一载二载半载等作了完全字面的解释和完全随意的臆测。如此一来,就把整本启示录所描述的灾难纳入一个完全人为的时间表里。其实,启示录中所描述的灾难,不仅针对着当时教会正在经历、或即将面临的遭遇,而且适合以后教会将要面临的遭遇,也适合主再来之前教会的遭遇。所以,这些灾难和逼迫根本不能纳入任何人为的时间表。

  总之,无论是这头一次的复活,还是活着被提,都是发生在主再来的时候,这些人都是得胜者,他们要与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这应验了主在启示录第二章给推雅推拉教会的信中对得胜者的应许(用权柄制服列国)(启二26-27),又应验了主在启示录第三章给老底嘉教会的信中 对得胜者的应许(在我宝座上与我同坐)(启三21)。只有得胜者才有份于头一次的复活,只有得胜者才有份于活着被提,只有得胜者才能够与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

  第二十一章2,9-10节启示新天新地和得胜者组成圣城新耶路撒冷,新妇或羔羊的妻: “我又看见圣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里从天而降,预备好了,就如新妇装饰整齐,等候丈夫。” “--有一位来对我说:'你到这里来,我要将新妇,就是羔羊的妻,指给你看。'我被圣灵 感动,天使就带我到一座高大的山,将那由神那里,从天而降的圣城耶路撒冷指示我”。

  值得留意的是,第24--27节说在新天新地里,圣城耶路撒冷外面住着三类人:“列国要 在城的光里行走;地上的君王必将自己的荣耀归与那城。城门白昼总不关闭,在那里原没有黑夜。人必将列国的荣耀、尊贵归与那城。凡不洁净的,并那行可憎与虚谎之事的,总不得进那城;只有名字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才得进去。”

  第一类人是“列国”,他们是马太福音二十五章中的“绵羊”,也是在大灾难中转向基督的国家和民族(启十五3-4),他们可以进城。第二类人是那些“不洁净的,并行可憎与虚谎之 事的人”,他们是那些丢到火湖里的人。可见,火湖位于城外,在火湖里的人“总不得进那城”。第三类人是那些“名字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人,他们是得救的基督徒,可以随时进城。

  第二十二章14-15节再次提到城外有两类人:“那些洗净自己衣服的有福了;可得权柄能 到生命树那里,也能从门进城。城外有那些犬类,行邪术的、淫乱的、杀人的、拜偶像的,并一切喜好说谎言、编造虚谎的。”前一类人是“那些洗净自己衣服的”的人;他们可得权柄能到生命树那里,也能从门进城。这一类人包括了“列国”和得救的基督徒;后一类人则是“山羊”和一切不得救的人,他们被扔在火湖里。

  最后,第二十一章还有两段话值得留意。第一段是3-4节:“我听见有大声音从宝座出来 说:‘看哪! 神的帐幕在人间。他要与人同住,他们要作他的子民;神要亲自与他们同在,作他们的神。神要擦去他们一切的眼泪;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号、疼痛,因为以前的事都过去了。’”

  第二段是6-7节:“他又对我说:‘都成了。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初,我是终。我要将生命泉的水白白赐给那口渴的人喝。得胜的,必承受这些为业;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儿子。”

  请注意,第一段话是针对活在新天新地里的一切人,包括了得胜者,得救者和列国。他们被称为“神的子民”,在永恒里享受与神的同在,实现神创造人类的原初目的。第二段话只针对得胜者,他们被称为“神的儿子”,承受神儿子一切的产业,也成就神创造、救赎人类的最高目的。

  从启十九-二十一章,我们看到主对得胜者的应许:

  1、有份于头一次的复活,或有份于活着被提;
  2、成为羔羊的新妇,参加羔羊的婚宴;
  3、在千年国度里与基督一同作王;
  4、在新天新地里成为羔羊的妻和圣城耶路撒冷;
  5、承受神儿子的产业,就是在神面前永远作祭司,并且与基督一同作王,直到永远。 (启二十二3,5)

  那些得救的基督徒可以在新天新地里与列国一起住在城外,他们可以随时进城,吃生命树的果子,可以享受神的永生和同在。

二、得胜者的定义

  什么人才称为“得胜者”呢?有人认为,得胜者就是那些能够听见圣灵的声音,并且遵照执行的人。他们的根据是在启示录第二、三章,主给亚细亚七个教会的信中,对得胜者的应许都跟在“圣灵对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应当听”这句式后面,或在这句式的前面。因此,这个句式就可看作得胜者的定义。这种观点是不适当的。首先,圣灵向“众教会”说的话,不能解释为圣灵对个别信徒说的话。第二,在上述的句式中,圣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主要指的是写在启示录中的话,而不是指圣灵在不同时代、对不同信徒说的话。第三,听圣灵的话,并且照着去行固然重要,但对于得胜者来说,更重要的是所听从的这些话的内容是什么,这就是整本启示录的内容。

  所以,得胜者的定义,必须根据整本启示录的启示才能确定。“得胜”是启示录对读者或听众的呼召,是全书的结构和主旨的基础。这要求读者主动参与那对抗邪恶的神圣战争。对众教会所说的七信息都带有这目的,这可见於每一段信息结束时对得胜者的应许(二7,11,17,28,三5,12、21);鼓动读者参与战争,对抗一切敌对势力,建立神普世的国度。这些应许的终末性内容,加上在全书最高潮中(启二十一7)给予得胜者的对应的应许,显示出教会的成员只有藉著得胜才能进入神终末的应许。介乎七信息和新耶路撒冷这最後的视象之间的众多视象,是让读者逐渐明白得胜牵涉了什么在内。

  “得胜”这动词是有意不表明受词的,直至第十二章,因为只有到了十二及十三章才引出神的头号敌人--他们必定要被打败以让路给神的国度。头号敌人就是撒但的三一:龙或蛇(一 切 敌对神的远古、超自然的根源)、兽或海兽(罗马帝国的力量),以及第二兽或地兽(帝国崇拜 的宣传机器)。龙已经从天上被摔下来,现正在地上以政权的形式聚合它的力量,这就是海兽和地兽所象征的。

  得胜者作为羔羊的军队(十四1-5),就是被召以诚实以至于死的见证,即籍羔羊的血打败这一切邪恶的力量。第十二及十三章所记载的就是这场空前激烈的属灵争战。这场属灵争战得胜的秘诀记在十二11:“弟兄胜过它,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见证的道。他们虽至于死,也不爱惜性命。”这场属灵争战又分为三方面,分别对应着敌方撒但的三一,得胜者就是在这场属灵争战中得胜的人:他们是与龙争战的“儿女”,“这儿女就是那守神戒命,为耶稣作见证的”;与海兽争战得胜的,就是那些坚持不拜兽的人;与地兽争战而得胜的,就是那些不拜兽,也不受兽的印记的人。这些人是那些有份于头一次复活的得胜者,正如启二十4下-5所记:“我又看见那 些 因为给耶稣作见证,并为神之道被斩者的灵魂,和那没有拜过兽与兽像,也没有在额上和手 上受过他印记之人的灵魂,他们都复活了,与基督作王一千年。这是头一次的复活。其余的人还没有复活,直等那一千年完了。”

  在启示录中,巴比伦这大淫妇代表罗马城的腐败和剥削的文化。她占有一个颇不同的角色。基督徒不是被呼召去打败她,而是要“从那城出来”(十八4),即从她的邪恶中脱离出来。虽然如此,从巴比伦分别出来即使不是得胜本身,却肯定是得胜的前提。不从巴比伦分别出来的人,肯定谈不上得胜。

三、得胜者的道路

  启示录全书的信息是:如果基督徒忠於他们的呼召,为真理作见证,对抗兽的宣称,他们将会引发跟兽的冲突,其严峻之程度乃一场生死搏斗。第十三至十四章的形象把这情景绝对化,以揭示目前的真正危机。兽不会容忍那些反对其自我神化的异见;为真理作见证跟同它的谎言妥协是不能共存的,因此选择是绝对清楚不过的:敬拜兽、抑或面对殉道。没有人可以在这一清楚的格局中逃避选择。在神的真理跟兽的偶像敬拜的谎言之间,没有妥协的余地。这不是按字面预测的每一个诚实的基督徒都必定被处死,这是要求每一个诚实的基督徒都必须准备受死。得胜的呼召不容许基督徒有中间路线,或想借著跟兽妥协而免死。在约翰所预见的处境中,殉道一如从前,是诚实见证的基本性质。并非每一个诚实的基督徒都真的要被处死,但所有诚实的见证人都要有接受殉道的毅力和忠诚(十三10),如果殉道来到的话。如果必须以文字把这得胜的呼召翻出来,那么我们可以说,这呼召要求每一个基督徒都准备好,去迎接那因诚实见证而来的死亡。

  在四福音书里,与得胜的呼召对应的就是舍己和背十字架的呼召(太十34-39;可八34-38;路九23-26;约十二24-26)。在保罗书信里,则是信徒与基督同死、同埋 葬、同复活, 献 上自己作义的器具、作义的奴仆和神的奴仆(罗六),赐生命之灵的律使信徒脱离罪和死的律(罗八)以及在属灵争战中得胜(弗六10-20)。

  在旧约的书卷里,以《约书亚记》最适合作为《启示录》中属灵争战的预表。我们知道,约书亚带领以色列人是在进入迦南地之后,才取得征服迦南的胜利。在他们进入迦南地之前,他们不仅经历了出埃及,而且过了两道水:红海和约旦河。今天,这两道水分别预表着向世界死和向肉体(老我、旧人)死。这是通往得胜的必经阶段。我们只有平时认真操练向世界死和向罪死的生命功课,才可能在将要临到的逼迫和考验中得胜。

2003年10月